出國進修是許多莘莘學子的美夢,為不讓國外學費高漲等經濟因素阻礙學子的學業進修之旅,教育部提供公費留學考試之外,還開辦留學貸款,於2005年還放寬貸款對象,非中低收入之家庭有子女二人以上出國攻讀碩、博士學位也可提出申請。目前由台銀、中國信託、合作金庫、台北富邦、玉山和兆豐商銀等六家行庫及其它經本部核可之銀行承辦低利留學貸款,只要符合申請資格者申請貸款成功,在寬限期內都可以比照國內助學貸款,享受利息由政府補貼的協助。
銀行名稱 |
玉山銀行 |
貸款專案 |
留學貸款 |
申請資格 |
本國國民,出國修讀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博士學位,並符合下列要件: •留學生於我國高級中等學校或大專校院其中之一教育階段畢業。 •家庭年入在200萬元以下或留學生本人及其手足中有兩人以上出國留學。 |
貸款額度 |
碩士貸款總額度為新臺幣 100 萬元,第一年貸款上限為新臺幣 50 萬元,第二年貸款累計上限為新臺幣 100 萬元,修讀碩士學位學制為 15 個月以內完成者,貸款額度為新臺幣 100 萬元,得一次撥貸。 博士貸款總額度為新臺幣 200 萬元,第一年貸款上限為新臺幣 80 萬元,第二年貸款累計上限為新臺幣 160 萬元,第三年貸款累計上限為新臺幣 200 萬元。 |
貸款利率 |
現行貸款利率為 2.46% 機動計息。 •利率之計算係依據郵匯局 1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 +1.4% 浮動調整; •寬限期滿,借款人負擔之加碼年率為 +1.15% ,加碼數由教育部適時檢 討調整。 |
借款期限 |
碩士學位:最長10年,寬限期3年,寬限期屆滿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 博士學位:最長16年,寬限期5年,寬限期屆滿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 |
檢附文件 |
留學生準備文件: 1.我國政府立案之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畢業證書影本或國內同等學力證明文件。 2.留學生護照影本。 3.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博士班入學許可或已實際出國就讀之在學證明文件。但因欠缺財力證明而無法取得正式入學許可者,得以原則同意入學證明代之。(該等文件為英文以外者,應由政府立案之翻譯社譯為中文)。 4.身分證、印章及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 5.留學生已出國就讀,無法親自辦理本貸款者,應檢具公證人或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認證之授權書,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該留學生入出國紀錄等相關文件,委託國內之人代為辦理。註:授權書內容需載明「本人委託被授權人○○○(身分證字號)代為辦理留學貸款之申請、對保、開戶、撥款、結匯…等存放款事宜。」 6.稅捐機關出具之留學生最新全戶各類所得資料。 7.若為留學生及其兄弟姊妹有兩人以上出國留學,應另檢附其他兄弟姊妹出國留學在學證明或入學許可證明文件。 8.受領公費期間已結束,經原核派機關核准自費在國外進修者,應檢附該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 保證人準備資料 : 1.身分證、印章及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 2.工作證明(勞保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及所得證明(薪轉存摺、扣繳憑單或所得資料清單)。 |
網址 |
(本網頁內容僅供參考,各家銀行之貸款資格、利率等相關條件會經常更動,請至各銀行網頁查詢最新貸款相關訊息)